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扩建工程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1-24
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位于平湖市新埭镇虹桥南路58号,主要提供专门的精神疾病治疗和康复服务。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预计一次规划,分两期建设医疗用房。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各类医疗用房8800m
2(其中门诊用房约1144m
2,住院用房4959m
2,医技用房1044m
2,行政管理用房522m
2,工娱疗室、保障系统、院内生活等用房约1131m
2),住院床位150床,另建彩板简易停车棚约400m
2;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各类医疗用房12320m
2(其中地上建筑12170m
2,地下建筑约150m
2),住院床位300床,另建架空层(公共停车)约1700m
2。
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于2013年3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一期建设项目编制《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4月获得原平湖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批复(平环建2013-B-058号)。一期建设项目已建成,并于2016年10月19日获得原平湖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竣工备案登记意见(平环竣备[2016]486号)。
因发展需要,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拟投资7370万元实施本次二期建设项目,利用康复中心现有闲置空地扩建住院综合楼1幢,扩建食堂、门卫值班室、水泵房等附属房,总建筑面积约12320m
2(地上建筑12170m
2,地下建筑约150m
2),另建架空层(公共停车)约1700m
2,新增住院床位约300床。本项目实施后,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总建筑面积共有23220m
2,共有床位45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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