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森克虏伯弹簧稳定杆(平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现企业生产厂区位于平湖市新明路1000号,现企业主要进行汽车螺旋弹簧和汽车稳定杆等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成立时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蒂森克虏伯弹簧稳定杆(平湖)有限公司弹簧与稳定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于2018年2月7日通过了(原)平湖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平环建2018-S-004)。2018年12月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8月14日企业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400MA28B3P487001X。
目前企业空心杆的生产线的产能已趋于饱和,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企业拟新增投资1280万,购置空心杆生产设备,新增年产50万只空心稳定杆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企业预计增加销售额约6500万元,新增利税约5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9-330482-04-01-7069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保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本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稳定杆的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汽车整车制造,不涉及发动机制造,不涉及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因此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23]23号)以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分级办理规定》的通知(嘉环发[2023]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我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文本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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