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2024度“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放课题度”已到结题时间,现就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原则上与申报材料结题成果保持一致,不低于申报通知的最低要求,结题成果应以浙江工商大学或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的,结题报告中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进行后续使用的授权说明。
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的课题,需办理延期结题手续。
2、结题程序
课题主持人结题时,需填写结题报告表,并附研究成果,交环保院审核,符合要求者予以结题。
3、结题材料
(1)开放课题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2)其它成果等相关资料。
4、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表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
(2)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填写《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放课题度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2),交环保院审批。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的课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5、资料上交
请按时将结题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茅金晨 联系电话:18857530403 电子邮箱:1684567624@qq.com
附件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放课题结题报告.dochttp://zjhby.com/download.html
附件2: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dochttp://zjhby.com/download.html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